吴亦凡没办法翻盘了,他已经回不到以前了,如果说以前他觉得他胜了和都美竹的官司就可以万事大吉,那么现在,他已经彻底没了当明星的资格。
在兰蔻宣布吴亦凡的合约到期后,吴亦凡已经在短短三天内“掉光”了几乎所有的品牌代言,但看吴亦凡和他工作室的声明,吴亦凡似乎还不想认输。
要知道,在法律上,要坐实一个明星有罪,需要完整的证据链,人证,物证,口供,笔录,这些东西都需要非常准确和细致,光凭“都美竹”曝光的一些聊天记录,很难证明吴亦凡有过违法行为,那些姑娘“爆料”,充其量是证明了吴亦凡比较花心,但“你情我愿”的事情,用恋爱的名义,多和几个姑娘睡觉,不犯法吧。
所以,用最坏的情况看,吴亦凡作为加拿大国籍的艺人,很可能会无罪,法律不能制裁一个“疑似犯罪”的人、
但《解放日报》的这篇文章,彻底把吴亦凡的明星路斩断了。
如果法律制裁不了你,没关系,还道德呢,谁说当明星的标准是“不违法”呢?
正相反,明星作为公众人物,作为千万粉丝的偶像,就更应该用高标准来要求自己,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线,我们追求的偶像,应该是正能量的优秀榜样,不求德艺双馨,但求能正确引导粉丝的三观。
而吴亦凡这次,哪怕坐实不了QJ、MJ以及和未成年发生关系,只看都美竹曝光的吴亦凡聊天,只看几十位年轻女性勇敢站出来诉讼吴亦凡对他们的所作所为,就足够影响到舆论,足够动摇下一代年轻粉丝的人生观。
女性在面对地位和身份高于自己的男性的时候,如何保护自己,一直是社会难题,而一些娱乐明星利用粉丝对自己的崇拜和尊重,便觉得可以肆无忌惮,便认为只要不留下证据就可以万事无忧,这是很错误的。
五年前,小G娜曝光过吴亦凡的照片,但那时候被某种方式压了下来,这些年,陆陆续续有那么多姑娘被伤害,如果舆论早一点站出来,哪怕不能把吴亦凡用法律的方式制裁,最起码也会让他收敛很多。
和吴亦凡解约的某品牌女性领导说了一句非常值得深思的话,她说法律有漏洞,受害人有瑕疵,但这不妨碍我们用自己的方式维护自己心中的正义。
吴亦凡也许最后能得到一个“不犯罪”,但他已经失去了整个娱乐圈。